“全国优秀公诉人”王艳:做有尺度、有温度的检察官
来源:王磊 2023-05-06 16:47:23 责编:聂静洁

“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这是怀远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艳从检以来一直践行的初心和使命。十年来,王艳始终奋战在检察办案一线,办理各类案件800余件,先后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提名”“全国优秀公诉人”“安徽省优秀女检察官”,连续三年被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荣获市级、县级“优秀共产党员”“怀远县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精雕细刻 捍卫公平正义

案件质量是检察司法办案的第一生命线,司法上百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来讲都是百分之百的伤害。作为基层刑事检察官,无论案件大小,王艳始终秉持细致负责的态度,抠证据、抠细节,坚持证据标准,监督规范取证,强化底线认识,确保案件质量。

多年来,王艳办理多个案件及法律文书被评为优秀案例、优秀法律文书,所办案件质量也得到领导、同事、法院同仁等的一致认可。在办好案件的同时,王艳更加注重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针对侦查活动违法和审判程序违法情形,依法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针对职务犯罪量刑不当,依法提出抗诉;加强案件证据审查,依法对认定不当的事实予以变更,对涉嫌犯罪线索、漏罪漏犯线索及时依法处理。

勇挑重任  彰显检察担当

作为职务犯罪办案团队成员,王艳同志勇挑重担,主办和参与办理了一批重大、复杂、有影响力的职务犯罪案件,包括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合肥市公安局胡某受贿案、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某受贿案。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的蚌埠市公安系统王某、杨某、任某徇私枉法、受贿系列案件、蚌埠市粮食系统程某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等。办案中,王艳通过提前介入及时沟通案件存在的事实、证据、定性等问题,审查起诉过程中准确把握法律适用。积极邀请公职人员参与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撰写的多件公诉意见书也获评蚌埠市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

能动履职  传递司法温度

法律不仅仅是写在纸上的段落,也不仅仅是罪与罚、是与非的界河,更是国之所倚、民之所托,法理情统筹并重才能充分发挥法治的力量。王艳在办案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就案办案。在协助办理一起诈骗案件中,她和主办检察官一起积极开展释法说理、调解工作,经历了三天的调解工作,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赔偿谅解,有力化解了社会矛盾。

王艳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仰望星空、脚踏实地,从每一项法律监督、每一次文书写作、每一次释法说理、每一次接待群众中去积累,做一个有尺度、有温度的检察官。(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