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肥西县人民法院桃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妥善处理了纠纷中孩子的抚养问题,有效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结婚十年有余,婚后育有一子,小学在读。张某曾于2021年起诉离婚,后考虑给彼此一次机会撤回了起诉,现再次诉至法院,被告也认同双方感情破裂同意离婚,但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分歧较大,僵持不下。原告认为被告常年在外工作,孩子一直跟在自己身边学习生活,不愿意放弃孩子抚养权;被告则坚持孩子必须由自己抚养,在外工作也是为了家庭,而且孩子爷爷有病在身,不能承受孙子被带走的冲击。当被问及这种情况下如何照顾孩子时,被告表示可以送亲戚家暂住,自己两三年就回本地工作。
法官助理耐心听完双方的意见后,考虑到一纸判决不一定能使当事人信服,针锋相对的父母相处状态也不利于孩子未来成长,便从双方目前工作情况、孩子学习生活情况、家庭情况等多角度出发,建议在目前被告父亲生病需要照顾以及被告仍要外出工作的现实状况下,孩子先与原告共同生活,待被告回来再由其直接抚养。双方经过一番分析后也认同该方案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对孩子影响最小,便双双同意,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原告也表示会经常带孩子去看望爷爷。至此,该起离婚纠纷顺利化解。(徐巧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