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及时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职能作用,杜绝脱管漏管现象。5月11日,旌德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及时衔接辖区内一名刑满释放人员。
4月底,兴隆司法所在接收到刑满释放通知后,第一时间与该刑满释放人员所在村了解其家庭情况,并联系其家属,做好安置帮教前期准备工作。5月10日,兴隆司法所安排村干部陪同家属接回刑满释放人员,次日及时来所办理衔接手续。报到当天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基本资料进行登记,完善工作档案,并与帮教对象签订《安置帮教协议书》。同时与该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首次谈话,向其详细讲解了国家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的有关政策,鼓励他要重新树立生活信心。
通过帮教,李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不会辜负大家的教育和关心,积极融入社会,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姚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