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山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019年1月1日,被告汪某某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原告霍山某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管理合同》,约定被告所在小区由原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自2021年1月1日至诉前,被告汪某某拖欠物业费两年有余,原告多次催收,但其拒不支付。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及时同被告进行沟通,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开导,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违法可能承担的后果,逐渐缓和了被告的抵触情绪。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一次性付清拖欠物业费。至此,长达两年多的物业纠纷得到圆满解决。(陈思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