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前往开发区管委会和辖区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发挥派驻开发区检察室“窗口”作用
该院积极发挥派驻开发区检察室的“窗口”作用,检察干警在开发区管委会通过设置海报架、发放宣传资料、立式广告机滚动播放等多种形式进行民法典及民事检察职能宣传,把民法典带到群众身边。
当好民企发展的“护航者”
为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生态环保意识,当好民企发展“护航者”,检察干警结合办理的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带案回访,前往芜湖某纸业公司、安徽某新能源科技公司查看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向企业负责人进一步宣讲民法典中有关安全生产和绿色原则的规定,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发挥法治“宣传员”作用
此外,该院还在上述企业设置民事检察流动服务岗,切实发挥法治“宣传员”作用,对企业负责人及员工进行“立体式”普法。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针对性解答企业关心的合同、侵权责任、虚假诉讼、用工保障等法律问题,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针对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与亮点,向企业员工进行解读,指导员工在生产生活中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向员工介绍民事检察职能,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刘伟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