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现场投放鱼苗20万尾。亳州市、蒙城县两级检察机关干警、蒙城县河长制办公室、蒙城县农业农村局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此次放流活动。
蒙城县检察院已连续三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督促违法行为人放流鱼苗60余万尾。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既是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实践活动,更是生态保护的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丁延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