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滁州市司法局机关纪委组织机关全体同志开展端午节假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开展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该局深入开展节前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涵养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反对特权思想和以权谋私、奢侈浪费、攀比炫富等违背纪法要求和公序良俗的行为,清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过以案示警,切实筑牢全体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加强督促检查,担当主体责任。该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两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要求。特别是要把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吃公函”、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酒驾醉驾、值班期间擅离职守等方面问题作为检查防范重点,以箭在弦上的紧迫感、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和重任在肩的使命感,推动机关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坚持纠树并举,推进常态长效。该局呼吁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清廉文明过节。节日期间,局机关纪委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节日值班、公车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反面典型将严查快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恪守廉政底线,自觉遵纪守法。该局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践行廉洁自律准则,要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问题,严明党规党纪,自觉遵守如下规定:不得违规接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其他任何形式的邀请。不得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节日礼品。不得使用公款搞互相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不得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滁州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