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安徽高院“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工作要求,6月8日至15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一周的“惠民暖企”异地集中执行行动,该院组织干警先后前往嘉兴、蚌埠、湖州、上海、杭州等地,围绕涉企、涉民生、执行信访等“五类”重点案件进行异地执行,执行到位金额241万余元,拘传被执行人12人,多起陈年旧案得到化解,异地集中执行效果显著。
启用预执行 “执企”更暖企
2013年8月8日晚,汪某在浙江某机械公司车间工作期间因身体不适而晕厥,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9月26日出院时被诊断为四肢瘫痪、多脏器功能衰竭。经过漫长的康复治疗后,汪某病情逐渐稳定,于2021年11月26日向太湖法院起诉要求浙江某机械公司赔偿损失,并申请财产保全。
2022年8月份,太湖法院判决浙江某机械公司赔偿汪某健康损失211万余元。该案保全金额180万余元,未达到判决数额,汪某在今年5月份申请强制执行。在立案时,执行人员与浙江某机械公司进行沟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毛某表示希望不立执行案件以免影响公司信誉。太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浩对该起涉民生案件高度重视,列为重点案件予以督办,并提出在确保能够执行到位前提下,启用预执行程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经过评查,该公司有足额资金赔偿汪某损失,公司信誉良好,太湖法院决定启用预执行程序。6月8日,太湖法院执行干警赶到上述公司所在地,与毛某一同前往银行,毛某当场在柜台转款211万余元到法院账户,执行干警也立即解开公司被查封账户,案件执行兼顾民生和企业信誉,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企业重信誉 及时来修复
2019年7月,胡某按照蚌埠某建筑公司要求,运送31车碎石送至某工地,货款共计193562.88元,催款无果后,胡某提起诉讼。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该建筑公司承诺分批付款。因该公司未按承诺履行,胡某在2022年11月份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公司代理人表示,因前期疫情,公司停产,希望在公司经营状态好转后再付款,胡某表示已经给予足够时间,不同意延期履行,太湖法院于是冻结该公司账户并将公司列为失信人员名单。2023年6月初,该公司代理人联系上执行人员,称已往被冻结的账户中汇款20余万元,要求直接扣款后消除公司负面影响。执行人员在核实账户内确有款项后,立即将该公司从失信人员名单中屏蔽。因案件已程序性结案,线上无法扣除账户内资金,6月9日,执行干警赶到上述公司所在地的蚌埠某银行内,通过柜台扣划了全额案款,并立即发放给胡某。该案在执行完毕的同时,修复了企业信用,助力提升了企业持续经营发展能力。
民生无小案 清晨“猎赖”忙
被执行人殷某拖欠3位农民工工资共计8万余元,作出还款承诺后一直未履行。6月10日,执行人员来到浙江湖州开展异地集中执行行动,经过当地公安协助摸排到殷某具体下落。6月11日凌晨6时30分,执行人员集合出发,成功将还在睡梦中的殷某拘传。因殷某坚称没钱给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干警将其拘传回太湖法院准备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迫于拘留压力,殷某于6月10日晚凑款2万余元,并对剩余借款作出还款承诺。
被执行人詹某拖欠4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0万余元,案件审理阶段一直无法联系。6月13日,执行人员来到浙江杭州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信息查找詹某,顺利将正在家中吃早饭的詹某抓获,并依法拘传。詹某称欠款较多,希望分批履行,执行人员于是逐个添加申请执行人好友,建立群聊。在微信群中,詹某向申请执行人表达歉意,经协调,各申请人均同意詹某按月履行,4起案件和解结案。(舒文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