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濉溪县人民法院民一庭通过与兄弟法院联手,成功调解三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同时化解了尚未立案的双方之间涉17份合同、标的额高达14676570元的建工合同纠纷,获得双方当事人及兄弟法院的一致好评。
某食品集团公司在安徽省不同地市设立分公司,与某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各地猪场生活区、生产区的土建、安装、钢结构等工程发包给某建筑有限公司,工程均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工程款尚未付清。因市场、经营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各地市分公司不同程序的经营困难,十七份合同的相对方分别在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其中位于淮北市濉溪县法院辖区内的有四份合同,已经立案受理三件,其余尚未立案。
民一庭受理案件后,发现虽然工程款数额较大,但案件事实比较清楚,承办人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联系,了解到共有17份合同,其中位于宿州市的已经开庭审理。承办人主动与宿州市、阜阳市法院承办人联系,了解案件情况,建立微信群,共享信息。庭审结束后,承办人意识到此案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会对各地分公司产生很大影响。承办人多次从法理、情理、营商环境、企业经营等各方面向公司释法、析理,引导集团公司提供担保,一并解决三地17份建工合同纠纷,帮助企业寻得突破机会。几经波折,历时两个月,在民一庭的努力下,三方终于握手言和,达17份合同纠纷的案件一揽子解决。
民一庭始终坚持建工案件精细审理,想企业之所想,暖心为企业解困,将破题解困作为处理案件的关键,以精准的司法服务,助力企业实质化解纠纷,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张勤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