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法院执行强势来袭 重拳出击惠民暖企
来源:李悦悦 郭冲 2023-06-28 11:01:27 责编:聂静洁

6月21日,霍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第二次行动。早上5点30分,全体执行干警集合列队,在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义发率领下分赴辖区各乡镇查找被执行人。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执行。

原告叶某某与被告袁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霍山县法院审理,判决袁某应给付叶某某材料款33000元。但袁某一直未主动履行,叶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赶赴其家中将其拘传回法院。

到法院后,袁某态度强硬,以自己已上诉为由拒绝履行给付义务。经承办法官核实,叶某某并未在法定期间内交纳上诉费,已按撤回上诉处理。但袁某仍表示自己没有能力偿还执行款。为维护司法权威,霍山县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原告某商业银行与被告安徽某农业有限公司、程某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安徽某农业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由程某某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执行前期被执行人仅给付了100万元的借款本金,仍有部分利息尚未执行到位,法官赴程某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到院后,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程某某态度良好,表示将在一周内给付案件剩余款项,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被执行人某塑业有限公司与申请人某商业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拍卖,流拍后以物抵债。限期腾空期间,被执行人经与申请人协商,仍租用该办公楼、厂房等。交付现场,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租赁协议,并当场给付租金64000元。此次执行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帮助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信心,取得良好效果。

行动当天,累计查找被执行人20余人次,拘传13人,办理送拘手续2人,交付厂房、房屋及土地7105.25平方米,结案7件,执行到位449.5万元(含以物抵债)。(李悦悦 郭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