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濉溪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不断推进要素式审判工作的落实,以要素审判的“小切口”做好速裁快审“大文章”。综合审判庭自成立以来共新收民事案件3271件,结案3358件,推动县法院一审服判息诉、平均审理时间指数等多项指标走在全市法院前列。
以学促进 规范运行
该院多次组织召开庭务会议,学习、解读、落实文件精神进行,切实在提高司法效能上下真功夫、见真成效,让法官集中精力提升办案质量,用更加快捷高效的审判服务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到达公正与效率并重的司法效果。
删繁就简 轻装上阵
简程序不减权利,既要效率又要公正。该院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八类简易案件,进行要素提炼,简化双方无异议的要素,重点审查当事人有异议的要素,围绕争议要素内容组织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辩论。要素式审判虽通过填充要素、简化格式,提高开庭效率,但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不减一分。
直击要点 一目了然
“要素式”裁判文书列明原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证据认定部分予以省略,审理查明的事实仅根据要点进行罗列。该院裁判文书从原来的十几页精简为“要素式”的几页,真正实现“瘦身健骨”。要素式审判模式,既减轻了法官庭审、制作裁判文书的工作压力,也大幅度提升案件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自开展要素式审判以来,综合审判庭从立案到结案平均用时仅为5.98 天,较去年同期较少24.81天。
智慧赋能 创新推进
该院以智慧法院建设为依托,积极运用语音识别系统为“要素式”审判照明探路。语音识别的“无书记员开庭”模式,利用信息化科技手段,自动识别各方陈述内容,庭审记录速度从传统人工记录模式中150字/分提高到300字/分,既保证庭审流畅性和完整度、大幅度提高庭审记录效率,也将书记员从传统的司法辅助运作模式中解放出来,进一步科学优化配置审判资源。
截至目前,综合审判庭使用语音识别进行庭审记录400余场,开庭案件的平均庭审用时22分钟,较要素式审判前平均用时节省三分之一以上,真正实现简案快审、类案快审的目的。(欧婕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