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清晨,霍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第三次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在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义发的一声令下,2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对辖区内的被执行人开展突击查找。
2022年10月,法院依法判决金某某支付霍山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费6900元,但判决生效后,金某某一直未履行。该案转入执行程序后,法官一直未能找到其下落。几天前,执行法官从申请人那里得知,金某某最近在家,只不过早出晚归。早上5点30分,执行法官趁金某某还没有出门,上门将其拘传回法院。
回院后,法官多次劝其主动还款,但被执行人仍以没有财产为理由拒绝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其罚款1000元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在送拘路上,金某某迫于执行威慑力,主动要求交清全部执行款及罚款,并当场履行完毕。
原告安徽某银行与被告万某某信用卡纠纷一案经霍山县法院审理,判决万某某偿还透支本金29485元及利息和违约金。万某某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偿还,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冻结万某某名下账户,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但万某某无动于衷。此次集中执行,法官一早便赶到万某某家中,将正在睡梦中的万某某叫醒,拘传回法院。到院后,万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态度有所松懈,在法官的见证下,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承诺按时归还剩余钱款。
此次行动累计查找被执行人20余人次,拘传3人,办理送拘手续1人,罚款5000元,查封房产一套,结案6件,执行到位891万余元(含资产交付)。(李悦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