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下午,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了被告人倪某危险驾驶罪一案并当庭宣判,该案系阜阳法院首例采取“单轨制”办理的刑事案件,从立案至结案仅用2天,庭审也只用了10分钟。颍东区委政法委组织了相关人员全程旁听了该例案件开庭。
“单轨制”办案是指依托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即“206系统”,实现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到法院审理判决全流程无纸化办案。
庭审中,颍东区法院借助新引进的电子质证系统,控辩审三方在举证前可通过屏幕查阅证据材料,在举证时多个显示屏联动,可实时推送举证画面至全屏幕,实现举证可视化,有力促进庭审实质化。
网络联通、系统贯通、数据互通。通过“206系统”,只需点击“政法协同”按钮,即可实现案件信息“一键同步”,完整卷宗“一键下载”,立案情况“一键反馈”,真正做到数据对接“秒传秒达”。
“206系统”打通了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之间现有办案系统的信息传输通道,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业务协同办理、办案流程再造。公、检、法、司四机关法律文书跨部门线上一键送达,改变了以往纸质材料线下跑,电子材料线上移的传统双轨制办案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刑事案件办案效率。
此次庭审结束后,法院与检察院工作人员也对智慧法庭系统开展了交流讨论。
今后,颍东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智能化建设,提高刑事案件办理智能化水平,让刑事审判走上“智慧”轨道,推动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迈向新台阶。(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