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妥善化解离婚纠纷
来源:戴慧娟 2023-08-08 18:01:58 责编:聂静洁

7月26日下午,肥东县人民法院第七调解室内,一离婚案件当事人委托其律师向梁园法庭温爱民副庭长及调解员刘勤送上致谢锦旗,对承办法官心系群众、高效司法、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

原告盛某与被告孙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后举办婚礼,2015年生育一子孙某某,2016年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二人相处期间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原告盛某自2021年6月离家后,双方关系名存实亡。2022年原告盛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查明依法作出离婚判决,婚生子孙某某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该案中原告不要求处理夫妻共同财产。2023年7月,原告盛某就离婚后财产纠纷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处理二人婚后购买的位于肥东县经开区某小区一房产。该房产登记在被告名下,由于二人当初购房时原告向其父母借9万元用于首付款,现原告要求被告偿还9万元借款及依法分割共同房产。

温爱民得知案件情况后,及时与被告孙某取得电话联系,在其耐心劝解和认真释法下,孙某同意来法院进行调解。经过多次沟通,最终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孙某分期向原告盛某支付其向原告母亲所借的9万元款项(原告母亲表示同意), 同时原被告一致确认将婚后房产自愿赠与给婚生子孙某某。该起纠纷圆满化解。戴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