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拒绝“分”孩?民警出面调解
来源:霍山县公安局 2023-08-11 08:43:49 责编:聂静洁

近日,霍山县公安局太阳派出所接到张某电话咨询称,其姐姐张某家住安庆市宿松县徐岭镇,与辖区杨某明于2013年5月27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双胞胎女儿。后因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于2019年2月15日办理离婚登记双方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长女杨某芸由女方抚养,随女方生活,小女杨某雨由男方抚养,随男方生活。

后期男方又反悔,不同意长女迁到安庆市宿松县镇,随母亲生活,不愿提供户口簿办理户口迁移,杨某明情绪激动,与前妻积怨极深,坚称两个女儿都要随自己生活,坚决不提供户口簿。

民警接到电话后立即走访了杨某明家。为妥善化解该矛盾,太阳所组织户籍民警与村干部向其讲解《安徽省户政管理规范》第六十五条管理规定;另一方面从考虑孩子教育成长方面、人性关爱等方面向其教育与宣传。最终杨某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当场同意将长女户口迁至其母亲名下,目前,杨某芸的户口已成功迁出,妥善化解了一起家庭矛盾纠纷。(霍山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