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增强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意识,更好地与安置帮教衔接,近日,蚌埠市蚌山区司法局纬二路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宣告室对矫正期满的社区矫正对象周某某依法办理了期满解矫手续,并举行了期满解矫宣告仪式。宣告仪式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读了对周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的鉴定意见和《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宣布其社区矫正期限届满,按照解除矫正程序,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同时告知其解矫后安置帮教相关规定。
社区矫正对象周某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纬二路司法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其建立个人档案,成立了矫正小组,落实矫正方案。自接受社区矫正以来,该矫正对象能认真悔过自新,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增强。
在社区矫正对象解除矫正转入安置帮教后,纬二路司法所会跟踪帮扶,帮助安置帮教对象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周某某表示,通过社区矫正期间的学习教育,已牢记教训,今后一定保持警醒,遵纪守法,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有益的人。(蚌山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