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5至2017年间,被告王某因经营需要向原告殷某某购买工业原料,后欠货款七万余元一直未结清。多次索要无果后,殷某某将王某诉至弋江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还款协议。谁知后期王某并未按照生效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殷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通过调查发现王某名下没有大额银行存款,亦无房产,仅有一辆老旧的汽车。通过进一步调查,执行法官发现王某无固定工作,平时在外省从事网约车跑单生意。考虑到网约车的消费和平台结算方式均需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执行法官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对王某名下的微信账户进行了冻结,同时针对王某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将其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名单。
失去微信正常收支功能后的王某懊悔不已,加上征信不佳,自己的生活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王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偿还了部分欠款后约上申请人来到法院协商。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经济状况和配合执行的态度,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承诺在指定期限内将剩余欠款清偿完毕,殷某某也向法院申请暂时解除对王某微信账户的冻结和失信惩戒措施。(弋江区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