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命名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通报》,经上级组织创建、评估验收、择优推荐、严格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被评为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2022年以来,烈山法庭(少年法庭)坚持将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深化联动机制,与区关工委、妇联、司法局联动出台《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及家事审判工作方案》等10余项制度。多元化解矛盾,推动建立由法院主导、司法行政等部门参与的多元解纷大格局,邀请基层党员干部、“五老”乡贤等参与调解260余次,案件调解率常年保持70%以上。
今后,烈山法庭(少年法庭)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发挥法庭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树牢能动司法理念,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推动执法办案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更高水平服务平安烈山、法治烈山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