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阜阳市颍东区司法局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提升总目标,练内功、补短板、破难题,积极构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管质效,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顶层设计筑牢制度保障
区依法行政办通过研究印发《颍东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颍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颍东区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提示函》,全面构建规范性文件法治化制度保障体系,科学设定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流程,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形成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备案审查机制。
重点环节规范审核把关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锁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关键环节,坚持关口前移,保障文件制发质量。在区政府官网设置“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窗口,便于群众知晓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畅通意见反馈渠道。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强调在制定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过程中,要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并明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十日。
突出评估论证与合法性审核的有机衔接,通过采取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实行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同步进行,打破信息壁垒与流程脱节瓶颈,实现审核平台“一网关联”。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将顾问团后置化的顾问方式转变为稳定的、全程跟进的持续顾问模式,充分发挥“外脑”作用。突出合法性审核程序的刚性约束,未经合法性审核的文件不得提交集体审议。建立健全区级规范性文件“2+2”联审机制,实现两级审核部门加两名政府法律顾问四层审核,全面构筑隔离法律风险的防护屏障。
后续管理推动考核监督
以聚焦风险、及时排除为导向,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后半篇文章。建立规范性文件分级分类甄别机制,对区级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合法性审核意见中明确文件属性,对各单位发布的文件统一由司法行政机关逐一判定文件属性,有效指导各单位把握规范性文件的界定,高效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文件“过滤器”作用。
平台建设优化管理体系
融合信息技术手段,打造智能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数字化转型。应用“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信息平台”,涵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政府法律顾问协查三大模块,实现审核备案工作环节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构建起区规范性文件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集成化管理体系。(颍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