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耕种起纠纷 法官调解消嫌隙
来源:谢露露 2023-08-28 10:56:51 责编:齐晓迪

8月15日,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平圩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承办法官通过耐心析理、劝导开解,巧妙化解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

陶甲与陶乙系同胞兄弟且是同村村民。2016年9月17日,潘集区相关部门在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时,将陶甲与陶乙之前家庭共同耕种的土地分别确认了各自归属,并分别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但陶乙认为该耕地不应由陶甲耕种,双方因耕地归属问题形成僵局,一度导致今年秋耕无法进行,陶甲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核实情况,认为本案系土地侵权纠纷且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为及时高效化解矛盾,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原被告争议较大,导致调解几度陷入了僵局。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承办法官决定综合运用“背对背”式调解方式,居中组织双方协商。承办法官向被告释法明理,并阐明其阻扰原告耕种行为的危害性以及其该行为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向原告表达了歉意。至此,一场历经乡、村两级调解和派出所规劝无果的兄弟“恩怨”,在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谢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