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芜湖共青团繁昌区委与区人民检察院会签了《依托“青苗观护 芜未花开”法律服务站推动司法社工嵌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是实现部门联动配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积极举措,旨在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无缝衔接。团委将通过指派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知识,了解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掌握与未成年人沟通技能的司法社工,配合区检察院开展社会调查、帮教服务、心理疏导、行为矫正、组织团体活动与公益活动等方式,共同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走出犯罪阴影,最大限度促进和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回正轨”。(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