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检察建议”护航群众“安居乐业”
来源:曹丹 2023-08-31 11:18:48 责编:齐晓迪

“县检察院来管我们小区物业费的事情了,物业公司可以退还一年的物业费给我们……”近日,太湖县某小区的业主们在相互转告着这个消息。

2022年10月,太湖某物业公司陆续向小区业主们交付商品房。房屋交付时,该物业公司要求各业主一次性交付2年的物业服务费用、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才交付钥匙。收房先交物业费,这项潜规则引起业主们的纷纷不满。今年年初,太湖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了解关注到此线索,遂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违反《安徽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安庆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在未与各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费交付方式的情况下,要求各业主一次性交付2年的物业服务费用,存在违法行为。太湖县检察院在经过调查得出结论后,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物业管理公司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今年6月,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发出公告,小区业主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退还一年的物业服务费,也可以申请减免一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住房问题一头连着百姓,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着千家万户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太湖县检察院秉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充分发挥“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以“我管”促“都管”。今年5月,太湖县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生产销售不合格预拌混凝土案件,因预拌混凝土治理管理是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太湖县检察院在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的同时及时与县政府牵头启动“府检联动”联席会议机制,要求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压实责任,履行好部门职责,严把资质核查关等,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住房安全,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