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寿县隐贤镇人大联合司法所组织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到镇“五小”活动室开展公益活动。
在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热情高涨,积极响应,把参加公益劳动当作是回报社会、悔过自新的一种方式,同时让自己在劳动中获得成就感和价值感。经过一番劳作后,看到崭新干净的环境,社区矫正对象们感受到参加公益劳动的收获和意义,对回归社会重拾了信心。
通过此次公益劳动,不仅是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矫正和行为矫正的重要手段,更是帮助其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助力其更好地修复社会关系,尽快重新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做到遵纪守法,服从管理,珍惜自由,做对社会有用之人。(卞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