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相山区法院审结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来源:杨梦 2023-09-02 09:31:27 责编:聂静洁

近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崔晓光承办,并于当日宣判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

2019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某在任职淮北市某汽车销售公司销售总监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外包合作公司及同公司员工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及回扣共计22942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社会危害性。本案中,相山区法院聚焦企业司法诉求,对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亮剑”,及时清除了民营企业的贪腐“蛀虫”,为护航企业规范健康运营、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据悉,相山区法院将依托“法治护企工作站”“涉企纠纷联调中心”等平台,源头预防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扎实开展送法进企、“惠民暖企”集中执行等专项行动,帮助企业规范经营管理,加强风险防控,依法促进企业经济健康发展,助力营造高效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杨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