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山县公安局太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杨家河村祝家冲组发生一起摩托车与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有人受伤。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拍照取证,并联系120救护车前往现场将伤者送至医院。民警进一步调查了解事故原因发现,摩托车驾驶员肖某浑身酒气,且有故意逃避民警询问的行为。民警当即对其使用酒精测试仪测试,经检测,驾驶员肖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并立即将当事人肖某移交给霍山县公安局交警四中队依法处理。
警方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我们必须牢记的劝诫,也是我们必须遵守的规则。有些人可能很幸运,认为只要不喝醉就能开车。这是一个大错误。为了安全,别让酒驾毀了你的人生!(霍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