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磨子潭镇:以情释法助赡养 暖心调解慰黄昏
来源:韩煜 2023-09-07 14:57:56 责编:聂静洁

“真的很感谢你们,最近小孩跟我们沟通次数多了,也主动给我们打生活费,这让我们老夫妻俩心里暖暖的,生活也有了保障。”近期,在霍山县磨子潭镇的一次诉求回访中,汪某老夫妻俩真切说着。

就在几个月前,磨子潭村的老党员储德炉来到磨子潭镇信访接待室,连连摇头称村里汪某老夫妻俩每天都要外出捡垃圾,看着十分心酸。经工作人员详细询问得知,汪某夫妻二人年事已高,无人赡养,因没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日常仅靠在街道捡垃圾为生,晚年生活成了问题,储德炉希望政府能够出面帮助解决。

“三个一”工作法 当好群众贴心人

磨子潭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时刻刻站在群众角度想问题,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用心用情当好群众“贴心人”。该镇党委书记高武一直强调,面对来访群众要做到“三个一”,即“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份满意”,要让群众来访时感受到亲切感而不是距离感,要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诉求办理的第一标准。

面对储德炉的来访,当日接访领导第一时间进行接待,耐心询问其所了解到的详细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在交谈中,接访领导感受到老党员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也发现了其所反映诉求背后更深层次的问题,即汪某子女法律意识的缺失以及亲人之间感情的淡薄,“这件事情必须解决,赡养父母本就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而且他们这个样子不利于传统优良家风的传承,待我们商议后马上就办!”接访领导项志方说道。

多走访查实情,依法办理暖人心

为了保证诉求内容的真实准确,磨子潭镇信访接待中心工作人员联合镇司法所通过咨询包片村干部、周边群众以及入户走访的方式进行核实,并进一步了解事情原委,充实问题细节。经了解,汪某夫妻二人共养育三个孩子,大儿子汪甲多年前入赘县城,小儿子汪乙现常住县城,女儿汪丙也已出嫁,平时只有老夫妻俩在家,没有子女在身边照料。两人虽希望子女们能尽一定的赡养义务,但又担心不仅没能解决问题,子女还会因此与自己反目成仇,故而一直没有正面找子女商讨此事。此前村里也联系过老人的三个子女以期解决老人生活难题,但都以有事为由推脱逃避。本次走访,工作人员再次询问汪某夫妻二人的意见,均同意镇村帮助协调子女赡养问题。

以案释法敲警钟,最是亲情动人心

磨子潭镇信访接待中心结合前期走访了解,召集接访领导、镇司法所、镇调委会以及村两委成员进行分析研判,决定采用“法治+教育”的方式解决问题。

调解现场,工作人员先是向汪甲、汪乙和汪丙分别宣讲了宪法、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关于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后又结合本地法院审理的一起赡养纠纷生效判决书当场说法,告诫汪某三位子女,赡养老人不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做人的立身之本,希望子女三人都能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至此,三人慢慢意识到了多年来自己未尽义务之惭愧,也因父母一直以来的包容而更觉愧疚,纷纷表示要加以改正,努力做好子女该做的事情。

就在三方都表示要承担赡养义务的时候,却又因赡养方式犯了难。大儿子汪甲提出自己可与弟弟汪乙分别赡养父或母其中一人,自己将会把父或母其中一人接到县城与自己同住,另一人则由弟弟进行赡养,但是老夫妻二人却并不想分居两处,且妹妹汪丙也不想只由两位哥哥负责,表示自己也想尽一点孝道,而汪甲和汪乙考虑到汪丙家庭经济情况,不想妹妹承担太多生活压力,遂经过反复协商,最终决定对照老人日常花销由汪甲和汪乙各支付一半生活费给老人,妹妹量力而行,可与两位哥哥轮流回家探望或是电话沟通,让父母经济得到保障的同时精神上也能得到慰籍。

调解结束后,工作人员根据调解结果让汪某夫妻俩与三位子女签订调解协议书,明确具体赡养方式以及履行时间,而后再次强调定期支付父母赡养费仅是赡养义务的一方面,亲情无价,作为子女更应当常回家看看,密切关注两位老人生活状态,以使其安享晚年,后期,磨子潭镇人民政府将持续跟踪,确保协议内容按时履行。

此次赡养问题的化解,不仅解决了群众诉求,也让传统文明家风得到传承,有利于社会优良风气的形成。据统计,截至7月底,该镇共接访约访50余批80余人,解决民生问题等60余起,持续发力推动信访工作提质增效。

下一步,该镇将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当好群众的“解忧人”,依法依规、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诉求,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韩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