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调解员的倾情调解下,一起继承纠纷被成功化解。
唐某某(男)与潘某某(女)系夫妻关系。潘某某因病于2022年1月19日去世。其生前按期缴纳社会保险,经琅琊区社会保险综合服务中心核算,潘某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45079.54元。潘某某病逝后,养老金被其母亲陈某某领取。唐某某遂向陈某某索要该笔养老金。未果后,唐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考虑到该起纠纷涉及家庭关系的特殊性,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陈某某认为自己年事已高,生活十分困难,需要这笔养老金维持生活。唐某某则表示自己身患多种疾病,已丧失劳动能力,缺乏生活来源,比陈某某更需要这笔养老金。
在调解员的组织下,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中,调解员向双方详细阐释了《民法典》关于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对双方应分得的继承份额进行划分,明确了双方应得份额。最终,唐某某与陈某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唐某某继承潘某某养老金33809元,陈某某继承潘某某养老金11270.54元。(谢沈梅 何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