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和我老婆的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都被冻结了,小孩开学交不了学费,能不能请法院帮我们做做工作啊,我们现在的确没有那么多钱……”一周前,被执行人李某主动向天长法院执行法官求助,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9月18日,李某夫妻二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两人账户均被解除冻结。

经了解,2017年4月,李某夫妻向某银行借款20万元,借款到期后李某夫妻未履行还本付息义务,银行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协议生效后,李某夫妻仍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李某夫妻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并冻结其名下微信、支付宝和银行账户。恰逢秋季开学,李某夫妻发现账户均被冻结后无法给小孩交学费,生活极为不便,于是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向执行法官提出解冻申请,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执行法官向李某解释清楚其账户被冻结的原因,并以此为契机,再三向其阐明法律法规、执行政策,引导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李某表示无力一次性全额还清借款,请求法院做银行工作,先偿还部分借款。为了不耽误小孩学习,执行法官立即联系银行协商处理,说明事情原委,向其转达李某的调解意图。在执行法官多番努力下,银行最终作出让步,同意协商解决并向该院申请解除对李某夫妻账户的查封、冻结。当天,李某夫妻将筹得的10万元交付给银行,余款与银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陈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