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肥东县人民法院法警徐锐在西门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过程中,通过安检仪器发现某男子背包里有疑似管制刀具的物品。
徐锐立即要求该男子退后,保持警戒和观察的同时对该背包进行检查。最终,在背包里检查出一把刃长18厘米的管制刀具。对该男子进行询问并说明人民法院相关制度规定后,徐锐将该刀具予以暂扣,并开具暂扣清单。该男子表示遵守人民法院规定,表达歉意,并对肥东法院细致的安检工作表示肯定。
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执勤法警也曾多次遇到过醉酒人员要求进入法院审判区域的情况。执勤法警通过询问和酒精检测仪确认为醉酒人员时,先向其说明醉酒人员不得进入审判区域进行劝离;对于不遵守人民法院相关规定的醉酒人员,法警将立即采取带离措施。
温馨提示
人民法院安全检查是司法警察的工作职责,按照《人民法院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安全检查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需要对进入法院来访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身份证件查验登记、人身检查、物品检查等流程;对醉酒者,或者饮酒但言语含糊、精神状态异常的,应当拒绝其进入审判区域;对非法携带的管制器具,应当开具扣押清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金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