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法官,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真的是帮我了却一桩心事。”9月25日,霍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里,73岁的王某某带着一面写有“一心为民,公正维权”的锦旗,向法官黄炳胜连连表达感谢。
8月1日,霍山县法院速裁团队法官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李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与原告王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两车交会时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两车受损。原告在本起事故中遭受较大身体伤害,构成九级伤残且有财产损失,因就赔偿事宜多次与李某、保险公司进行协商无果,故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认真询问当事人事情经过,仔细查阅卷宗,审查了原告方提交的事故认定书、病历材料、医疗费发票、维修费发票、鉴定报告等相关材料。庭审结束后,因双方对金额争议比较大,法官多次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王某各项损失12万余元。判决书送达后,经过法官长时间的释法明理,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随后,王某也顺利领到了全部赔偿款。(邢韵 郭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