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太湖县公安局汤泉派出所联合工商局对辖区内的校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进一步落实秋季校园食品安全责任。
检查期间,民警重点对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学校进货查验制度、食堂规范加工制作过程、食堂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堂厨房环境卫生、食品及原材料储存、食品留样等内容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并查看学校食堂进货台账、食堂用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以及食堂防鼠防蝇防虫管理情况。
民警及时将存在问题反馈给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人,督促其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吴宇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