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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龙镇:推进脱贫户分类帮扶 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王俊杰 2023-10-09 15:02:50 责编:代明俊 胡明兵 夏朝阳

今年以来,霍邱县乌龙镇在识别认定监测对象后,在15日内制定帮扶措施,并帮助完成相关申报手续。对因灾因病因意外事故等导致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事实清楚、群众认可的,可以先行救助帮扶再履行相关程序。

加强帮扶责任的落实。乌龙镇要求帮扶联系人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每月至少开展1次入户走访,长期不在家的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每月联系1次;其他帮扶对象每季度至少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联系1次,掌握家庭生产生活状况,落实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镇直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行业政策和帮扶措施。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要协调和督促镇直相关部门按照分工落实帮扶措施。

加强对监测对象的因户因人施策。乌龙镇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实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发展能力和实际需求,制定落实帮扶措施。对单一风险的监测对象落实针对性帮扶,并安排有助于化解风险的相关措施,但要防止过度帮扶和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监测对象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不能只靠发钱养人,防止政策养懒汉。对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不再帮扶,在常态化监测预警排查中持续关注。

加强脱贫人口的分类帮扶。乌龙镇根据家庭收支变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对脱贫户进行分类帮扶。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且收入来源稳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且无教育医疗大额刚性支出的脱贫户,除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外,不再落实兜底保障以及产业奖补、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等资金补贴方面政策,以安排技术、提供市场和就业信息等服务性措施为主。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但高于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没有问题且无教育医疗大额刚性支出的脱贫户,根据发展能力和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落实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相关帮扶政策。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问题且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纳入监测对象进行重点帮扶。(王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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