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长丰县人民法院开展“护民生,优环境”第二场集中执行行动。
早晨8时许,长丰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精神抖擞,整装待发!“‘护民生,优环境’执行行动现在开始!出发!”在十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三十余名执行干警迅速登车,奔赴执行现场!
“虽然你不是借款人,但你是担保人,同样应当履行义务,所以我们拘传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被执行人蒋某波对法院来拘传自己表示抗拒和不能理解,执行法官对其释法说理,让其尽快联系借款人。蒋某波知晓其中的利害关系后,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调沟通,并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秦某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在村书记的帮忙带路和指引下,终于找到秦某喜,并依法将其拘传。到院后,迫于司法拘留的高压,秦某喜当场对履行内容和期限进行书面承诺,并与申请执行人订立执行和解协议。
中午12时许,执行110干警放弃中午休息时间,带被执行人前往县医院进行送拘前体检。
被执行人谢某伍被拘传至法院后,迫于拘留压力,积极和申请人协商,并由执行法官出面调解,最终达成和解,谢某伍于中秋后十天支付申请人十万元,下剩款项后续协商解决。
截至当日16时许,本次行动共强制带离居所或办公场所实施拘传12人,对6名被执行人进行送拘前体检,拘留5人,搜查被执行人住处14处,执结案件23件,执行到位金额达431万余元。(方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