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寿县司法局窑口司法所和窑口派出所采取“两所联动、普调结合”的工作方式,联合调处了一起标的额十余万元的合同纠纷。
该起纠纷因合同履行产生,当事人一方因身处外地,不愿意起诉,双方协调无果,遂向窑口派出所报警。为了使纠纷不再升级,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窑口司法所、窑口派出所在第一时间互相通报,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合力攻坚,化解矛盾,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和升级。经过近一天的耐心调解,在当晚九点终于协商一致,双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至此,一起合同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
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窑口司法所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作用,将各类社会矛盾吸附在基层,化解在基层。司法所与派出所两所联动、联防联调,公安、司法各司其职、合力而为,共同为推进建设平安法治寿县努力,让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有效维护了寿县窑口镇的平安稳定。(蔡瑞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