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霍山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告王某于2021年1月从原告所经营的汽车租赁公司租用壹辆广州本田雅阁轿车,使用结束后未付款,写下欠条两份,合计8万余元。汽车租赁公司多次催要,王某以各种理由迟迟不肯偿还债务。讨要无果,汽车租赁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仔细查阅案卷,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考虑到处理纠纷矛盾不是生硬的判决而是尽可能的通过调解修复出现裂痕的交易关系或社会关系,及时电话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倾听双方当事人想法,分别进行释法明理,告知王某拖欠款项的后果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期偿还汽车租赁费,并申请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杜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