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是魔鬼,遇事需冷静。尤其是到了一定的年纪,互相之间更应该互谅互让而不是为琐事大打出手,最后“两败俱伤”。
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两位六旬老人一言不合打起架来,最终闹上了法庭。据了解,2023年5月9日10时许,侯某去看望其姑妈,在此过程中,侯某与赵某发生言语争执,继而侯某对赵某的脸部实施殴打,经司法鉴定未达到轻微伤。侯某因殴打他人,被固镇县公安局罚款200元,行政拘留六天。赵某被打伤后,被诊断为脑震荡、全身软组织挫伤,花费医疗等费用4849.31元,后双方因赔偿问题一直纠缠不休,经公安局调解未果,赵某诉至法院,要求侯某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
考虑到双方有一定的亲戚关系,一判了之不利于矛盾彻底化解。在案件受理后,本着修复双方亲情的原则,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分别做二人的工作,一边从法理的角度耐心细致地向侯某释明法律规定,分清过错责任;又从情理的角度对赵某进行精神抚慰,希望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
最终,双方当事人放下心中芥蒂,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侯某于2023年8月26日前给付赵某赔偿款6150元(已履行);原告赵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
(李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