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办理一起案件中,接到被执行人李某的电话,表示自己要主动还钱。
承办法官在接到电话后,主动将申请执行人杨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约至烈山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当天该案就执行完毕,顺利结案。
2020年初,李某急需用钱,向杨某某借款10万元,并打了借据,承诺年底还钱。2021年初开始,杨某某开始向李某催要欠款,但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辞,经过长达两年的追债,李某一分未还。杨某某在2023年4月初将李某诉至烈山区法院,经法院调解,李某同意分期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
收到调解书后,杨某某又开始了要债之路,但是李某还是避而不见,杨某某果断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案件立案后,申请执行人杨某某主动联系案件承办人,要求拘留被执行人李某。因杨某某积怨已久,案件一度进入僵局。
经过案件承办人多次运用执行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李某名下银行账户。迫于法院执行力度的强压,被执行人李某主动与烈山区法院执行局联系,要求履行还钱义务。经过案件承办人的努力沟通、释法说理,李某当场缴纳本金及利息共计14700元。(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