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活封”解“死扣” 出“巧招”促共赢
来源:文灿 2023-10-30 18:00:12 责编:聂静洁

近日,濉溪县人民法院通过灵活采取“活封”企业设备和耐心调解并用的方式,妥善执结一起涉案标的为623万余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既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推动实现“执行促双赢”。

据悉,2018年6月11日,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了《沥青混凝土施工合同书》,由甲公司对G311连峦线道路进行沥青混凝土施工。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合同完成了施工。2018年11月16日,双方当事人对工程进行了结算,乙公司尚欠6211164.22元工程款未付。2019年6月15日,该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甲公司多次催要剩余工程款无果,一纸诉状将乙公司诉至濉溪县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因乙公司未按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10月,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案涉金额较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发展,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执行工作。经多次现场勘察、深入调查发现,乙公司受大环境影响,经济效益下滑明显,已连续几年处于亏损状态,负债较大。目前,乙公司正顶着压力复工复产,如果贸然对乙公司的建筑设备进行拍卖,企业“生命线”将被掐断,严重影响职工就业及商业伙伴预期利益的实现,既不利于社会稳定亦不能快速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

执行法官经审慎分析研判、双向评估,在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的前提下,决定对乙公司建筑设备采取“活封”措施,并告知被执行人在查封期间,不得擅自出售、抵押、处置相关设备,但可继续使用生产设备进行生产,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公司盈利用于履行支付义务,若不按时还款,法院将对查封的生产线及设备依法处置变现并列入失信黑名单。通过释法说理、耐心劝诫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以“柔性”执法释放“刚性”力量。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困境表示理解,并在执行干警积极组织与见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为濉溪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涅槃重生”卷轴中再添笔墨。

 下一步,濉溪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推动重点案件的高效执结,努力营造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打造高效执行“升级版”,锻造营商环境“优选地”。(文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