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纷争现场求助
来源:鲍育凤 张克喜 2023-10-30 20:50:27 责编:费伟

唐某和常某是明光市自来桥镇杨港村同村村民。两家土地上下相邻,本来界限非常清楚,呈梯田状。为扩大耕地面积,政府在实施退林还耕时对唐、常两家的梯田进行低产改造,原来以埂为界的两块地的界限消失。改造后的梯田大块有1.3亩,小块有1.1亩,唐、常二人都想要将大块掠为己有,各自理由都是自家的地本来就大。10月27日下午,唐、常二人同时将耕田机架设在较大块梯田,双方都要求耕种大块,两家对峙僵持中,村委会干部到场调解,化解不成用“一村一法官”联系卡给辖区法官打来电话。

明光市人民法院涧溪法庭法官接到村委会来电,当即带领法官和调解员于翻山越岭赶到杨港村拖尾巴山南麓,了解到事件来龙去脉。两家关于案涉承包地还没有来及登记,没有经营权证书。唯一能够作为判断依据的分界埂也被平整土地时破坏和埋没,这使法官调解一时无从下手。

在双方争论中,常某不经意间承认其原来的场基地小于唐某,法官敏锐捕捉到信息找到了化解突破口。虽然常某自认其原来的场基地小,但还坚持选择大块梯田,主要强调唐某前期态度表示不满,两家没有和其充分协商,还透露两家祖上存在老亲关系。

结合双方的陈述和村干部描述,经现场测量丈量,常某原来的场基地约为0.8亩,唐某原来的场基地约为0.9亩,只是稍小唐某约0.1亩。为了解开常某的心结,法官当面批评了唐某,要求说话要和气,使常某挽回了面子。

“现在我们明确梯田1.3亩归唐某承包经营,梯田1.1亩归常某承包经营,唐某一次性补偿常某600元,以后此事双方无争议”。眼看时机成熟,法官提出调解意见。

唐、常二人最终在该村法官工作室欣然接受法官拟订的调解意见,一致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确认。至此,唐、常两家梯田纠纷在涧溪法庭的组织、村干部的见证下得到妥善处理。(鲍育凤 张克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