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夜间,怀远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成功调解一起争议较大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使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原告和被告系朋友关系,2023年1月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170000元并约定2023年3月偿还本金170000元及利息2000元,原告遂将借款交付于被告,担保人对该笔借款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截至起诉前,被告一直未偿还原告任何款项,遂诉至怀远法院。
在收到案件后,承办人陆二明通过电话了解了事实经过。开庭时,由于双方争议较大导致矛盾激化。为化解双方矛盾,陆二明在庭后多次组织调解,最终该案件终于调解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怀远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