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法院:出借银行卡赚钱 犯罪了!
来源:张倩倩 2023-11-14 09:11:40 责编:费伟

办一张银行卡转借他人,就能有钱赚,还有这种好事?你以为是在躺着赚钱,实际上可能犯了“帮信罪”!

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出借银行卡入罪案件,被告人周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10月23日,被告人周某明知他人使用自己的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他人使用。经查,被告人周某的银行卡在2022年10月23日的交易流水共计38万余元,其中已核实上游被诈骗被害人资金共计104591元。

另查明,2022年10月26日,被告人周某主动投案。2022年10月27日,被告人周某退赔上游犯罪被害人5000元,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周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积极赔偿上游犯罪部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其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