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微法庭+信访超市”跑出便民“加速度”
来源:李艳平 2023-11-15 15:03:56 责编:费伟

“法官,我有急事想咨询一下,别人欠我钱跑了。”

“别着急,你慢慢讲”。

10月的某一天,村民陆某急匆匆地找到了正在村里开展普法活动的固镇县人民法院任桥法庭张法官。

据了解,2022年7月,陆某向银行贷款30万元借给同学耿某用于资金周转(耿某承诺按期把银行贷款转给陆某代为偿还),但耿某在向陆某第五次转款后就失去联系。随后,陆某将耿某起诉至法院,因线上线下都无法联系到耿某,固镇法院依法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了耿某。

“我做农副产品生意的,后面投资其它项目失败了,只能选择外出打工挣钱。”不久,耿某迫于压力主动联系了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想和陆某好好谈谈。

秉承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实现“审理一案,警示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10月27日上午,任桥法庭张法官在仲兴镇某村巡回审理了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你没钱还,可以和陆某商量,不能一走了之呀,20万可不是小数目。”“张法官,我做的确实不对,希望陆某能给我点时间筹钱。”“陆某,你们是多年的同学也是朋友,你看能不能体谅一下。”

现场,张法官积极疏导双方当事人情绪,从法、理、情多个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耿某偿还陆某本息合计203000元,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每月30日前偿还3000元,剩余款项自2024年3月1日起每月30日前偿还5000元直至款项还清为止;双方同时约定了逾期还款责任。

当“超市”概念被引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便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模式。在村居调解好借贷纠纷案后,任桥法庭一行“马不停蹄”地赶到仲兴镇,积极参与仲兴镇“信访超市”矛盾化解工作,高效化解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

据悉,1997年6月,固镇县任桥镇村民孟某明与固镇县仲兴镇某村村委员签订施工协议,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双方一直因建设工程款问题争论不休。为更快更高效地化解双方纠纷,从便利当事人和联动各方力量参与形成合力解决纠纷方面考虑,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张法官把法庭“搬进”村委会,并在开庭前与县政法委员、村干部等就案件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九七年的时候,我承包建设这个村的村部,后面他们验收核算后,只支付了部分工程款还欠我1.64万元没给呢。”“不是不给,村干部换届、村委会合并等很多原因,这笔账变得越发糊涂了。”

庭审现场,双方就这笔工程款各有说法。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处理稍有不慎,可能会激发更多矛盾,张法官在初步了解到双方的意向后,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找准问题症结,耐心向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仲兴镇某村分两次将15400元支付给孟某明,该起长达十几年的纠纷就此化解。

巡回法庭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近年来,固镇法院积极发挥贴近辖区群众优势,充分发挥村居微法庭司法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各类案件的巡回审理,努力将各类矛盾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李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