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司法建议 一剂诉源治理良方
来源:程伟 2023-11-23 09:26:07 责编:聂静洁

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当日,肥西县人民法院首发《关于加强家事纠纷诉源治理的司法建议》。肥西县高店镇党委委员接到司法建议时表示:“这个建议来得真及时,为我们化解家事纠纷提出了可行性极强的对策,也为我们加强基层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2023年8月,肥西法院三河法庭立案受理一起离婚诉讼案件,该案原告周某生于1996年,与被告苏某系初中同学,二人早恋后放弃学业并于18岁生子、同居,此后双方在婚姻生活及抚养子女等家庭琐事中矛盾不断,虽于2019年补办婚姻登记,但于2021年分居。周某于2022年、2023年两次起诉离婚,而苏某因积怨已久,收到传票后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后经法院两次传票传唤到庭后调解离婚。

三河法庭在审理该案后,对原被告户籍地高店镇近年来离婚类家事案件进行梳理调研,发现高店镇2022年1至10月份,该类纠纷为32件,2023年同期为41件,诉讼案件同比上涨28%,呈明显上升态势。为助力基层治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构建和谐文明家庭等方面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未发”“未诉”,肥西县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家事纠纷诉源治理的司法建议》。

一、坚持问题导向 开展精准普法宣传

本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中,大部分理由都是彼此婚前了解不多、草率结婚,婚后因种种家庭琐事,争吵不休,无法共同生活。应加强对适龄人群的婚前培训,增强双方对家庭、婚姻的重视度,让双方在步入婚姻前能做好准备,初步了解如何经营婚姻家庭,有效预防家庭不和、感情破裂等问题。

二、坚持源头治理 加强家事纠纷排查

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和网格员作用,及时摸排、掌握各村居婚姻家庭纠纷、家暴、子女抚养等情况,引导群众主动用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坚持共建共治 切实化解矛盾

通过镇、村妇联及村支两委仍然解决不了的纠纷,要及时与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及人民法庭沟通联系,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多元解纷。如建立联络员机制,邀请有经验、有热情的妇联干事加入人民法庭调解员团队,依靠驻庭调解员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联动调解,就地定争止纷。

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店镇妇联高度重视,表示法院的司法建议为镇妇联今后从源头上将家事纠纷化解于未诉、未发,引导群众主动用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了“良方”,接下来他们将积极做好建议答复工作,并把建议内容落到实处。

下一步,肥西法院也将善用司法建议,延伸审判职能,向源头延伸、向机制延伸、向治理延伸,聚焦“真问题”,提出“金点子”,把法院的“一家之事”做成社会的“百家之文”,以精准、科学的司法建议,以能动、主动的司法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更加高效。(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