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普通的市场管理检查,却引起无为市检察官的高度重视,他们剥丝抽茧,层层推进,终于牵出线索背后的一条产业链“大鱼”。近日,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这起芜湖某特种电缆有限公司假冒注册商标立案监督案,入选安徽省人民检察院2023年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事例。
2023年4月,南京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南京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现场的电缆表面印有“安徽某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字样,缠线盘上印制有安徽某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注册的图形商标。经调查,涉案电缆并非安徽某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因这家公司住所地在无为,南京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线索移送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依据无为市“府检联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无为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胡海波在与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工作联系中发现了这条线索。
拥有丰富办案经验的胡海波敏锐地觉察到这背后可能存在更大的猫腻,于是,立即带领办案团队调阅案件卷宗,逐一核实案件事实和证据。根据调取到的安徽某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注册证、产品鉴定报告、南京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结合相关证人证言和微信聊天记录,胡海波团队发现,此批电缆是由安徽某特种电缆有限公司假冒安徽某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生产的,该行为已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
事不宜迟,胡海波马上建议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本案移送无为市公安局依法审查。同时,该院将案件信息反馈给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及时与无为市公安局沟通联系,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情况以及取证方向进行充分沟通,跟进监督该案立案侦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芜湖市政法单位“护航行动”开展以来,为强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依据与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行政司法及公益诉讼衔接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沟通协调,共商共赢 。
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及食品、药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定期抄送至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对于符合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可以提起诉讼。通过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行政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序衔接、融会贯通,扩大数据共享种类,提升共享质量,打通数据壁垒。
下一步,无为市检察院继续加强助企惠企,强化司法担当,着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