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光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张野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既妥善化解夫妻双方矛盾纠纷,也最大程度呵护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原告牛某与被告叶某经他人介绍相识,于1998年11月24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女一子。因双方性格不合,感情出现裂痕,牛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受理此案后,法院将原被告传唤到庭,并要求未成年子女到庭参与。因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法官庭前在心理疏导室对原被告以及未成年子女进行劝解、疏导。并教导其要好好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远离恶习。
在法官的耐心劝解和孩子的积极挽留下,夫妻双方也重归于好,一致表示会更加爱护关心孩子。考虑到该家庭存在家庭教育不力情况,法官当场向原被告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温度。近年来,明光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官始终坚持“办好每一件案,护好每一棵苗”的原则,充分发挥家事诉讼治疗功能,引入心理疏导机制,最大化保障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促进家庭和谐。(徐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