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徐桥法庭联合大石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等多家基层治理单位,共同化解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
当事人张某(化名)和李某(化名)系夫妻,两人结婚四年有余,并育有一子。但近一年的时间里,两人常因家庭矛盾产生冲突,甚至造成较严重的身体伤害。张某曾向徐桥法庭起诉离婚后又主动撤回起诉,因家庭纠纷亦频繁向大石派出所报警,大石派出所多次出警处置,当地村干也多次出面组织双方调解,但都无济于事。
为更好地解决张某、李某之间的矛盾,避免新的矛盾隐患发生,徐桥法庭与大石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基层治理单位共同参与了调解工作。在调解现场,各单位重点倾听了张某和李某的意见和诉求,针对双方诉求展开调解工作,徐桥法庭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释法明理。经过一上午的努力,在各单位的共同调解下,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庭干警现场办公,收取了离婚所需诉讼材料,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捺印,该起纠纷得以解决。
太湖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秉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止纠纷于萌芽状态,为保障辖区和谐提供法治保障。(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