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与贾某通过网络相识,因志趣相同,由线上好友转为线下,双方“感情”迅速升温。后贾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生病急需用钱等各种理由,在相识半年内陆续向赵某借款近30万元,随后开始“玩失踪”,多次电话不接、微信不回,连住所也连续换了几次。面对赵某的催债,贾某也均是以“生意亏本了、经济不景气、相信我有钱了一定会还”等理由拖延拒还。
无奈之下,赵某遂以民间借贷纠纷将贾某诉至怀远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贾某面对法院的电话沟通调解、诉讼材料送达也是一再以“现在没钱、有钱了一定还”等理由拖延不还,甚至面对法院的开庭传票也置之不理,拒绝到庭应诉。无奈之下,怀远法院依据赵某提交的诉讼材料,依法作出判决,限令贾某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欠款,逾期还将承担迟延履行金。(怀远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