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解“忧薪”,善意促善行
来源:刘茁 2023-12-31 17:33:22 责编:聂静洁

“如果不是你们执行局,我这钱是不可能要回来,这几年工作不好干,感谢你们帮我要回来这笔钱,不然我就亏大了。”12月18日,申请人沈某在送来锦旗时感激的说到。

年关将近,霍山县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劳务纠纷案件,申请人沈某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之间属于劳务分包关系。2021年沈某从该公司处承接了霍山县某项目7-11号楼的工程,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双方结算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如期支付剩余的劳务款,经法院调解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仍不履行义务,沈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在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网络资金等系列财产进行网络查控,但该公司名下显示并无财产可供执行,且银行账户被多家法院予以冻结。鉴于此情况,执行法官便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取得了联系,要求其将所欠付的劳务款足额支付,否则将对公司采取财产冻结、列入失信限高等强制措施;同时,执行法官又向公司负责人释法说理,告知他们强制措施会对公司产生的负面影响以及公司股东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多番努力,公司最终如期将所欠付的劳务款足额支付,真正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刘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