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培养群众身边的普法队伍,推动乡村依法治理的有力举措。2023年10月,芜湖市组织开展了首届十佳乡村“法律明白人”和芜湖市十佳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活动。经评审、公示等环节,决定命名无为市洪巷镇双丰小学退休教师谢义泉等10人为2023年度芜湖市十佳乡村“法律明白人”;无为市无城镇黄汰村书记、主任汪亮等10人为2023年度芜湖市十佳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一起来了解一下他们的事迹吧。
吴自强,男,29岁,芜湖市镜湖区方村街道马厂村综治专干。自担任乡村“法律明白人”以来,他自觉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善于解决矛盾纠纷,积极开展法治培训,宣讲法治故事,为乡村普法与依法治理增添亮丽法治底色。
“精准”调解 真思真干化民争
“矛盾能不能调解成功,不但要靠情理法的劝说,关键还是要能找出双方都同意的解决方案。”这是吴自强在多次调解中总结出的经验。
“吴主任,大棚种植户走了,打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我们辛辛苦苦给他干了小半年,一毛钱都没拿到,咋整啊?”杨成英和村里其他几个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一大早就来到党群服务中心,焦急地向吴自强反映。
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吴自强向村民表态称,村委会一定会积极联系大棚负责人,给出解决方案。此后,他多番寻找,终于联系上大棚负责人,却得知其已在新疆,任凭吴自强怎么劝说,大棚负责人也不愿赔偿。
矛盾似乎走向了“死胡同”。但是吴自强没有气馁,不厌其烦地与大棚负责人反复沟通,释法说理。最终,大棚负责人态度有了缓和,吴自强乘机提出可以变卖大棚剩余建筑材料先支付一些,不足的部分再想办法。后经过商定,村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不足部分由村委会补齐。方案得到各方认可,一场纠纷圆满解决。
“靶向”普法 入心入脑促和谐
为做好法治宣传,村会议室、小广场、田间地头、村民家中……每处都留下了吴自强讲解法律知识的身影。
“阿姨,现在的骗子都太狡猾了,打电话说您银行卡被冻结了,发个链接让您点等等,这些可都不能信!总之,遇到拿不准的情况,您就先问问儿子女儿,或者您给我打电话,我帮您把把关!”吴自强把原本抽象的法律条文翻译成村民听得懂的方言和“土话”,向大家“零距离”宣讲,引导大家增强“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作为村干部一员,他经常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等集中学习党内法规,以及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时开展法治主题党日活动。他说:“我们普法不光要面向群众,更要面向领导干部,只有抓住这个‘关键少数’,让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治国才真正筑牢了基础。”(芜湖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