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6时,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百日执行攻坚”暨2024“晨曦行动”第六季专项执行行动正式拉开帷幕。全体执行干警抓住春节前有利时机,针对小标的、涉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用足、用活强制措施,提升案件执行到位率。
第一行动小组
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判决肖某支付江某购车款8万元。判决生效后,肖某拒不履行,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肖某住所地弋江区某小区。上午6时50分,执行干警成功将肖某拘传到院,肖某迫于执行压力,当场给付江某1万元,并就余款与江某达成分期付款协议。
第二行动小组
上午6时30分,执行干警前往弋江区鲁港某小区成功拘传被执行人刘某,刘某在弋江区法院有多起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与水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弋江区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下午17时30分,执行干警将其成功送拘。
第三行动小组
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法院生效调解书确认王某支付其子王某某抚养费17500元,但王某拒不履行。执行干警上午7时赶到其居住小区,将睡眼朦胧的王某传唤至法院,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王某与王某某的母亲达成和解协议,由王某现场支付抚养费8000元,余款分期履行。
第四行动小组
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判决李某支付甘某某吊车使用费35000元及相应利息,李某拒不履行,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甘某某提供的线索,上午6时出发前往江苏省句容市查找李某,成功将李某拘传至法院,因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弋江区法院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晨曦行动”第一天,弋江区法院出警26人,拘传4人,拘留2人,被执行人当场履行18000元,达成执行和解2件,线下调查5次。(弋江区委政法委)